关于参加天津市实验动物工作人员专业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吴新颖发布时间:2019-11-01浏览次数:374


各学院、各科研院所:

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科技人员和经过专业培训。原则上要求我校涉及动物实验的相关教师、学生皆参加培训并获得实验动物从业资格证。

本次培训由我中心统一报名、统一支付培训费用,限制名额80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10:00前,具体报名事宜见附件1 2019年天津市实验动物工作人员岗位培训通知。请参加培训的师生填写附件2报名表,发送至中心邮箱lac@nankai.edu.cn


附件12019年天津市实验动物工作人员岗位培训通知.pdf

附件2天津市实验动物工作人员培训报名表.docx


实验动物中心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