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人员培训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5-26浏览次数:126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S

南开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人员培训制度SOP-Adm-003-A/0

  1. 题目:人员培训制度

    目的:建立人员的标准培训制度

    适用范围:实验动物中心所有工作人员

    编制日期:2018.8

    批准日期:

    培训制度

    1. 凡是需要进入本中心实验动物设施工作或进行实验的人员,必须先通过本中心组织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否则禁止进入;禁止发生先进入实验动物设施后培训、考核的现象。

    2. 通过实验动物中心组织的考核后,填写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承诺书,方可获得进入实验动物设施的授权。

    3. 对于已经获得实验动物中心授权,但是离开本中心超过一年及以上的人员,需重新提出申请,通过实验动物中心重新考核后方可获得授权。

    4. 对于未经授权私自进入动物中心的人员,一经发现,将追究其所在实验室负责人的责任。

    5. 所有培训材料以及人员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记录、试卷和承诺书等)均由实验动物中心存档,不得私自带出。

  1. 培训内容

    1. 实验室安全和个人防护(PPE);

    2. 如何更好的使用实验动物中心提供的各项服务;

    3. 实验动物中心的各项标准操作规程;

    4. 实验动物学相关基础知识培训;

    5. 实验动物设施和环境控制等相关知识培训;

    6. 大型仪器设备的标准操作规程及其注意事项;

    7. 实验技术、技能的培训,如各类手术等。

  1. 培训程序

    1. 参加培训人员应首先取得天津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如确实因实验周期等原因无法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必须自学动物中心《标准操作规程》,并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和实验动物中心主任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实验动物设施(无岗位证书人员进入实验动物设施审批表SOP-Adm-008),动物中心通常在每年36912月份的最后一周举行培训,届时会提前一个月通知,通知会刊登在南开大学药物化学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站上;准备参加培训的人员最晚于培训前一周向实验动物中心提交培训申请(电子版),申请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但邮件的回复必须统一使用PI的邮箱。(详见“实验动物中心培训申请表SOP-Adm-009”)。

    2. 培训结束后,通常会立即组织考核,成绩合格(总分80分以上)者可获得中心授权资格。参加考核者必须参加培训,如。实验动物中心以邮件形式通知,考核合格者需携带南开大学实验动物研究与使用计划(Animal Protocol),实验人员和课题组负责人(PI或负责的老师)手写签名,到动物中心开通门禁权限。

    3. 对于首次进入动物中心进行工作或实验的人员,需将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承诺书等相关材料至少提前一天交至动物中心,由动物中心工作人员将其带入实验动物设施内,开始相关工作或实验。

  1. 注意事项

    1. 为保证动物中心正常运行,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服务,进入本中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 进入动物中心的人员需身体健康,无感冒发烧等情况;

    3. 严令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进入实验动物设施。

    4. 为最大限度降低和其他单位的动物发生交叉感染的可能,进入本中心人员必须如实说明在其他动物中心是否有实验工作,家庭内是否有饲养与实验动物相同的宠物等情况写入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承诺书。